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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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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检察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石某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拒绝收购石某的股份时,石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之日起60日内,石某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石某有权自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石某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口起超过 90日未起诉时,石某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  自法律规定的股东与公司达成协议的届满日起60日内  自法律规定的股东与公司达成协议的届满日起90日内  
石某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拒绝收购石某的股份时,石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之日起60日内,石某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石某有权自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石某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超过 90日未起诉时,石某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孙某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孙某可以直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孙某与公司达成了股权收购协议,依然有权针对该表决进行诉讼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孙某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孙某超过规定期限进行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丙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丙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8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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