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物权法》规定由(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职责  
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职责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  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改建、重建建造物及其附属设施  
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   业主代表   政府指导部门  
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选举、罢免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决定物业经营方式及收益分配;  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收支预算决算报告;  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选择业主委员会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业主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2/3以上业主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选举业主委员会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保修制度  提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出租专有部分使用权所得收益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统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企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业主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2/3以上业主  
房产开发建设单位  业主大会  物业服务企业  房地产主管部门  
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  业主代表  政府指导部门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