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是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的核心 是职业介绍服务工作落脚点 是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的出发点 是职业介绍服务的体现
工商局和劳动局同为赔偿义务机关 职业介绍所只能向工商局提出赔偿请求 职业介绍所可以向任一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职业介绍所只能向劳动局提出赔偿请求
甲职业介绍中心已向李某收取了押金,因此乙公司可以不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乙公司应当依法在李某提出辞职之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乙公司依法应当最迟于2015年7月31日前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乙公司与李某已口头约定了月工资,该口头约定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向劳动者提供就业单位的经营信息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向劳动者收取职业介绍费 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是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开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企业登记
职业介绍机构只能有政府开办 职业介绍机构只能由个人开办 开办职业介绍机构需要有关行政部门审批 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无需有关行政部门审批
工商局和劳动局同为赔偿义务机关 职业介绍所只能向工商局提出赔偿请求 职业介绍所可以向任一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职业介绍所只能向劳动局提出赔偿请求
不得收取押金,亦不可收取服务费 不得收取押金,亦不可扣押身份证 不得收取服务,可暂时扣押身份证 不得收取中介费,可收取适当的押金
民办职业介绍机构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劳动技能培训机构 各类职业介绍机构
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分 其中的非营利性机构是劳动者应聘的最佳渠道 非营利性机构是劳动者获取劳动力信息的主要渠道 职业介绍机构有利于推动市场就业机制的发展
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 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 社会团体职业介绍机构 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 私人职业介绍机构
职业介绍机构只能有政府开办 职业介绍机构只能由个人开办 开办职业介绍机构需要有关行政部门审批 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无需有关行政部门审批
乙公司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一次性付清李某工资 乙公司与李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在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后一次性结算工资 李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出差提出辞职,乙公司可以依法扣减李某1个月工资 李某与乙公司口头约定月工资无效,乙公司可以不与李某结算工资
只要王某同意,收取押金就合法 无论王某是否同意,甲公司均无权要求交纳押金 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甲公司限期退还押金 劳动行政部门应对甲公司处以押金数额2倍的罚款
不得收取押金,亦不行收取服务费 不得收取押金,亦不行扣押身份证 不得收取服务,可短暂扣押身份证 不得收取中介费,可收取适当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