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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无权对有争议的公证书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是利害关系人;而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是当事人 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开始;而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既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采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采取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财产保全,只有情况紧急的才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诉前财产保全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而诉讼财产保全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无权对有争议的公证书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涉外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进行保全,而国内财产保全只能依当事人申请进行 涉外诉前财产保全后的起诉期限为 30日,而国内诉前财产保全后的起诉期限为15日 涉外财产保全中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只能在诉前提出申请,而国内财产保全中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既可以在诉前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申请 涉外财产保全中人民法院对被保全的财产认为需要监督的,可以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而国内财产保全中无此规定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保全措施应解除 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担保,可以责令申请人担保 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和留置物不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和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0日内未起诉的,财产保全措施应解除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担保,可以责令申请人担保 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应停止裁定的执行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0日内未起诉的,保全措施应解除 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如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担保,可以责令申请人担保 人民法院根据申请而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保全而受损失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利害关系人的争议属于财产争议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提出 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应停止裁定的执行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0日内未起诉的,财产保全措施应解除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如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担保,可以责令申请人担保 人民法院根据申请而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受损失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利害关系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与利害关系人存在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住所地人民法院 有关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争议法律关系发生地人民法院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只有在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才能采取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不起诉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应停止裁定的执行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保全措施应解除 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如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担保。可以责令申请人担保 人民法院根据申请而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保全而受损失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其诉讼 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被审计单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且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诉讼期间,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得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期间,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 对作为抵押物、留置物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