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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 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 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
对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均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暂停对裁定的执行 先予执行和诉前保全均只能依申请启动,均须提供相应的担保,但先予执行的申请只能在诉讼程序启动后提出 若被申请人不具有完全的履行能力,或是当事人之间存在对待给付义务,则法院不应当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 无论向法院申请保全还是先予执行,均须以情况紧急作为必备条件之一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和留置物不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和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对于追索医疗费用的案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作出 在管辖权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不得适用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0日内未起诉的,财产保全措施应解除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担保,可以责令申请人担保 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当事人不服法院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应停止裁定的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讼中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依申请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依申请提出,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裁定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先予执行的裁定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
人民法院不可以依职权做出先予执行的裁定 申请人申请先予执行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不接受申请人的申请 所有的给付之诉都可以适用先予执行制度 申请先予执行,写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必须依原告的申请作出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只有具有给付内容的案件才适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都是法院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决定实施财产保全后先予执行的,都是以裁定的方式作出
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必须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先予执行都既可以在诉前申请,也可以在诉中申请 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确有错误,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启动,先予执行措施不能由法院依职权启动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最多可以申请复议两次。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又称为先行给付,是保护原告一方生活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 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 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
诉讼财产保全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决定 诉讼财产保全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 申请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先予执行的当事人之间必须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 ,最多可以申请复议两次。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又称为先行给付,是保护原告一方生活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诉讼前财产保全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 诉讼中财产保全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 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先予执行的当事人之间必须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人民法院决定先予执行的文书用的是裁定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决定 诉讼财产保全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 申请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先予执行的当事人之间必须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的生活或者生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职权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影响执行裁定的执行
先予执行是一项临时性措施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先予执行应具备的条件之一 先予执行的裁定只能依职权主动作出 适用先予执行的行政案件必须具有给付的内容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案件,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范围 申请先予执行的时间为案件受理后至终审判决作出前 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先予执行 对先予执行裁定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