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法院裁定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对担保物权的强制执行措施也不能立即完全停止。(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重整程序的提出以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  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均可提出重整申请  重整程序是否开始,取决于法院是否裁定许可  重整程序中,物权担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暂停行使  重整计划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后,其他强制执行程序都应立即停止  当债权人内部发生无法调和的争议时,法院会做出裁决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共同协商债务偿还安排  这类债务重组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债务人立即破产  以上都对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 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 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债务人因不执行重整计划,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 但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到的清偿仍然有效, 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债务人因不能执行重整计划,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无效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 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 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破产重整,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务人、债务人股东在法院主导下,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调整债务偿还安排,避免债务人破产以后对债权人、股东和雇员等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当债权人内部发生无法调和的争议,或者债权人无法与债务人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会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裁决  根据债权性质(如有无担保),债权人往往被划分成不同的债权人组别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共同协商债务偿还安排  法院裁定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后,其他强制执行程序,包括对担保物权的强制执行程序都应继续进行  
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只有债权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不能申请重整  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只有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债权人不能申请重整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1/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破产重整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债务人立即破产  当债权人内部发生无法调和的争议时,必须由法院做出裁决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以后,其他强制执行程序应该加快进度,配合执行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共同协商债务偿还安排  
出资额占蓝海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破产重整  债务人不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的,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债务人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可依职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  破产宣告是使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在重整程序中,物权担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正常行使  
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均有比较成熟的破产重整制度  破产重整主要是为了避免债务人立即破产  法院裁定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后,其他强制执行程序无需立即停止  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共同协商债务偿还安排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不能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破产程序  相关的个别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经债权人中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破产程序,同时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破产重整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债务人立即破产  当债权人内部发生无法调和的争议时,必须由法院作出裁决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以后,其他强制执行程序应该加快进度,配合执行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共同协商债务偿还安排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