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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买了一辆汽车跑运输,因营运亏损,遂决定终止其共有关系,但谁也不愿意要汽车,对此,应当采用( )方法处理该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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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运输途中,汽车的刹车失灵,甲有权单独决定修理刹车  如果在运输途中,汽车的轮胎爆炸,甲有权单独决定更换轮胎  如果丁扎破该汽车的轮胎,甲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丁承担责任  如果甲开车撞上了戊,则戊只能向甲要求损害赔偿  
乙想要将自己的份额以现场一次性交付20万现金的方式转给丁的,甲可以主张分期付款20万元的方式优先购买  丙将自己份额转让给戊,且未通知甲乙,此时甲乙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  若在共有期间,甲突发意外死亡,三人也没有约定的,则乙丙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人约定在三人之间互相转让份额的,份额最高可以主张优先购买,该约定无效  
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应由甲乙二人个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  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乙同意,丙反对  甲、丙同意,乙反对  乙、丙同意,甲反对  甲、乙、丙三人必须都同意  
因为尚未登记,乙没有取得汽车所有权  因为已经交付,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甲的债权人丙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可以对抗未登记的买受人乙  如果乙将汽车抵押给丙,抵押权是登记才设立  
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应由甲乙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  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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