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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应按甲、乙、丙的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亏损应由甲、乙、丙平均承担 亏损应由甲承担 亏损应由乙承担
亏损应按甲、乙、丙的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亏损应由甲、乙、丙平均承担 亏损应由甲承担 亏损应由乙承担
甲,乙,丙按照1:2:2的比例分担 甲,乙,丙按照2:3:1的比例分担 三人平均分担 以上答案都不对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乙、丙均不能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甲不负责合伙经营,不是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不负责任 乙不出资,不是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不负责任 丙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债务仍须负连带责任 丁不是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不负责任
甲、乙、丙均可以用劳务作为部分出资,其中甲、乙不参加企业日常管理,只在决定重大事务时发表意见,其劳务各作价2万元,丙的劳务作价5万元 若丙退出合伙企业,则企业继续存续,甲乙可以协商制定新的章程 甲作为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没有权利代表企业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丙不参与企业利润分配,但须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々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乙,丙均不能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甲、乙、丙均可以用劳务作为部分出资,其中甲、乙不参加企业日常管理,只在决定重大事务时发表意见,其劳务各作价2万元,丙的劳务作价5万元 若丙退出合伙企业,则企业继续存续,甲乙可以协商制定新的章程 甲作为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没有权利代表企业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丙不参与企业利润分配,但须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