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结算参与人通过其集中证券交收账户完成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不具体处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资金交收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一般称为“集中证券交收”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不具体处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证券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不具体处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证券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一般称为"集中证券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通过"集中资金交收账户"完成 中国结算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数据直接办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证券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不具体处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资金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受证券公司的委托办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证券交收 证券交易结算流程的资金交收环节仅指中国结算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资金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通过“集中资金交收账户”完成
证券交易所是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证券和资金清算交收的主体,并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清算交收结果为投资者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只有获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结算参与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才能直接进人登记结算系统参与结算业务 对结算参与人实行准入制度
中国结算公司不具体处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资金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受证券公司的委托办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证券交收 证券交易结算流程的资金交收环节仅指中国结算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资金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通过“集中资金交收账户”完成
交易数据接收 结算参与人组织证券或资金以备交收 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 交收违约处理
T日日终,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结算参与人委托,将国债从买入证券账户划拨至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再统一划拨至证券集中交收账户 资金方面,T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T+1日所有证券交易、有效认购的资金交收后,进行T+2日资金预交收 T+1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交收时,将结算参与人应付净额由其资金交收账户划拨至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资金集中交收账户,在结算参与人已完成证券交收义务的前提下,将应收净额由资金集中交收账户划入其资金交收账户 买断式回购初始交易日(T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根据证券交易所成交数据按参与人清算编号对买断式回购交易、履约金与其他品种的交易进行清算,形成一个清算净额
中国结算公司不具体处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证券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一般称为"集中证券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通过"集中资金交收账户"完成 中国结算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数据直接办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证券交收
T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T—1日所有证券交易、有效认购的资金交收后,进行T+0资金预交收 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内可用资金小于当日清算应付净额的,或当日清算应收净额不足抵补历史透支的,该参与人T+0预交收资金不足,其差额为待交付金额必须在T+1日交收截止时点前补入其资金交收账户内 证券方面,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清算结果,按照见券付款的原则,将逆回购方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账户 T日所有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后为净应付的,且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内剩余可用资金小于该应付净额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其实施证券待交收处理
中国结算公司不具体处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资金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受证券公司的委托办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证券交收 证券交易结算流程的资金交收环节仅指中国结算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资金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通过“集中资金交收账户”完成
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证券交收 证券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证券交收 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 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证券交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清算结果,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将处于交收状态的国债在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和证券集中交收账户之间进行划拨 T日日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结算参与人委托,将国债从买入证券账户划拨至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再统一划拨至证券集中交收账户 T日所有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后为净应收的,或T日所有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后为净应付,但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内剩余可用资金不小于该应付净额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应付标的国债从证券集中交收账户划拨至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不可撤销的证券交收,并代为划拨至相应卖出证券账户 T日所有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后为净应付,且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内剩余可用资金小于该应付净额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其实施证券待交收处理
国债买断式回购初始结算实行融资方结算参与人与融券方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货银对付制度 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到期结算采用逐笔方式交收,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交收担保 结算参与人的资金和证券交收通过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集中交收账户进行,不需要另外开立资金和证券交收账户 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结算系统中分别设立资金和证券集中交收账户,用于完成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和证券的交收
交易数据接收,清算 发送清算结果,结算参与人组织证券或资金以备交收 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发送交收结果 结算参与人划回款项,交收违约处理
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资金交收 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 投资者与投资者的资金交收 结算参与人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