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义务是( ),以及在保修期限和保养范围内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等。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明示买受人  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住宅物业必须通过挂牌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处分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在保修期限和保养范围内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物业规划设计和施工安装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的基础条件  工程质量保修和工程遗留问题处理不及时  建设单位从自身利益考虑,将全部开发建设的责任和义务转嫁给物业管理企业承担  建设单位在售房时向业主作出不合理的物业管理承诺,使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不合理的责任等  
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保修责任和保修期限  保修范围和保修义务  保修责任和保修义务  
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明示买受人  住宅物业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可以自行处分物业共同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  在保修期限和保养范围内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物业企业;建设单位  业主大会;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  
保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非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保修义务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保修期内由于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负有保修义务  
主持首次业主大会  制定临时管理规约  承担保修期间的物业保修责任  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建设单位  物业管理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  
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明示购房人  住宅物业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不得擅自处分物业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  在保修期限和保养范围内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主持首次业主大会   制定临时管理规约   承担保修期间的物业保修责任   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可以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在保修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内由于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负有保修义务  保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保修义务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为10年  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限为5年  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1年  设备安装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保修义务,无赔偿责任  在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无保修义务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存续期限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在保修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