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应当向其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来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照 6%的征收率征税 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且未向其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