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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为0.75元/股 假设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为0.14元/股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具有稀释性 稀释每股收益为0.72元/股
3000万元 5000万元 7000万元 12000万元
7488万元 4608万元 758.4万元 4704万元
1920.00 1825.31 1845.31 1765.31
1920.00 1825.31 1845.31 1765.31
1920.00 1825.31 1845.31 1765.31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 申请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2009年6月因未按时公告200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而受到证券交易所的谴责 截至2010年4月底,净资产为32000万元,在本次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前,累计债券余额为12000万元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6.8% 乙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9200,0 18366.05,833.95 18366.05,1633.95 19166.05,833.95
9 600 10 100 10 600 11 100
2027.5 2004.8 1059.5 2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l年以上。 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申请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2007年6月因未按时公告2006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而受到证券交易所的谴责 截至2008年4月底,净资产为32000万元,在本次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前,累计债券余额为12000万元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6.8% 乙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