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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中规定:对房屋的( ),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 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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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职权查明  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由该外国驻华使领馆提供  由当事人提供或证明  
在确定涉外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时我国不允许反致的适用  在涉外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以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来选择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或者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的法律可以是冲突法  在涉外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必须在一审开庭前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  
一审和二审阶段  三审和终审阶段  一审、二审和终审阶段  终审阶段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014年3月1日  2014年3月15日  2014年1月1日  2014年5月1日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__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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