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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基本原则都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由中国、印度、缅甸于1954年首先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是国际法基本原则 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原则以及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都属于国际法基本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首先应当是国际公认的而不能只是部分国家或地区承认的,所以一些国际性文件如《非洲统一组织宪章》、《亚非会议最后公报》等不能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来源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当今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但具有强行性质的原则不一定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法的其他原则都适用于国际法一切领域 国家必须受国际法的约束,因而必须交出一部分主权,这才可以实现国际合作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各国公认 具有普遍约束力 具有强行法性质 不得更改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国际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所有的国际强行法规则均属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国际强行法是完全等同的概念 国际强行法规则是由联合国安理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的
所有的强行法规则都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所有的国际法基本原则都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强行法产生的基础 强行法是被国际社会成员全体公认的必须遵守而不得损益的,也不得任意改变的国际法规范;而经联合国大会通过,可以对国际法基本原则进行一定的改变
国际法基本原则都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由中国、印度、缅甸于1954年首先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是国际法基本原则 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原则以及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都属于国际法基本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首先应当是国际公认的而不能只是部分国家或地区承认,所以一些国际性文件如《非洲统一组织宪章》、《亚非会议最后公报》等不能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来源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国际强行法就是指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国际社会主要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高度概括 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 联合国宪章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