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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3年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被开除之日起未逾8年 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该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被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之日起未逾3年
监督交易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 向股__会会议提出提案 检查交易所财务 处理交易所会员违规行为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满3年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已满5年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已满3年 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该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被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之日起未满3年
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章程 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及薪酬事项 审议和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会员监事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已满5年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已满3年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满3年 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该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被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之日起未满3年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满3年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已满5年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已满3年 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该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被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之日起未已满3年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满3年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已满5年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已满3年 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自该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被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之日起已满3年
会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人员 证券公司人员 交易所管理人员
证券交易所监事会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监事不得少于2名 专职监事不得少于1名,由中国证监会委派 证券交易所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 会员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2%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逾期6年 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该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被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之日起未逾3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
通报批评 警告 公开谴责 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罚款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有关人员 持有公司1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 会员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人员 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