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 完毕未逾()年的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净资产超过1亿元人民币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未执行完毕  股权结构清晰  
持股5%以上的股东  客户  合格投资者  外聘顾问  
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是货币或经营中必需的非货币财产  人股股东被判处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者不得成为证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单位或个人可以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证券公司股权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有3名以上具有在证券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满2年的经历  
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是货币或经营中必须的非货币资产  入股股东被判处刑罚执行完毕未逾 3 年者不得称为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  单位或个人可以委托他们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证券公司股权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有 3 名以上具有在证券也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满 2 年的经历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5年未逾6年的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6年未逾7年的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7年未逾8年的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已经超过5年  净资产高于实收资本的50%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或有负债不超过净资产的30%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  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逾5年的  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逾3年的  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人者,禁人期限仍未届满的  
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逾5年  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