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地方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请行政复议; 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 7 日内依法送有权受理行的行政复议机关 应当在转送有权受理机关的同时告知申请人 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受理的机关申请 向市政府请示
对乡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劝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其到相关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不予受理 向市政府请示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彳亍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送依法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 不予受理 向市政府请示 向省政府请示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送依法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 不予受理 向市政府请示 转交县人民法院受理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地方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对海关、 金融、 国税、 外汇管理及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对省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对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