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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 化工厂和市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为被告,化工厂为第三人
化工厂以严某为被告起诉,列某中外合资企业为第三人 化工厂以某中外合资企业为被告起诉,列严某为第三人 化工厂以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共同侵权为由起诉,将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化工厂只能选择以其中一方为被告起诉
M.―高级住宅区,N.―石油化工厂 P.―高级住宅区, Q―石油化工厂 M.―高级住宅区,Q.―石油化工厂 P.―高级住宅区, N―石油化工厂
合法,代理律师可以不因为其执业机构的变更而变更,市场经济中,这种竞争是合理的 合法,当事人有选择代理律师的自由,魏某爱选谁就选谁 不合法,名誉侵权案件是例外,其他案件可以 不合法,周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
某市化工厂位于山腰,自2006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流到山下由农民张某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张某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09年1月,化工厂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张某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但化工厂未予理睬。于是张某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09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化工厂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即给化工厂下书面通知,要求化工厂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化工厂和张某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化工厂赔偿张某经济损失1.2万元。请回答下列问题:
化工厂应与张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化工厂应向张某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9个月期间每月双倍工资 化工厂应向张某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化工厂与张某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菜地里的蔬菜全部枯死 化工厂排放的污水流到了菜地 蔬菜枯死和化工厂排放污水有因果关系 化工厂排放污水有过错
对某化工厂不以偷税论处,并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 对某化工厂不以偷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某化工厂不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以偷税论处 某化工厂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款
依法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环保局申请复议 可以和王某协商
中和+厌氧—耗氧生化法 化学氧化+活性污泥法 中和+气浮+活性污泥法 气提+混凝沉淀+厌氧—耗氧生化法
合法,代理律师可以不因为其执业机构的变更而变更,市场经济中,这种竞争是合理的 合法,当事人有选择代理律师的自由,魏某爱选谁就选谁 不合法,名誉侵权案件是例外,其他案件可以 不合法,周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 某市化工厂位于山腰,自2006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流到山下由农民张某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张某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09年1月,化工厂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张某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但化工厂未予理睬。于是张某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09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化工厂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即给化工厂下书面通知,要求化工厂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化工厂和张某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化工厂赔偿张某经济损失1.2万元。请回答下列问题:
化工厂排放的污水是否流入黎某的鱼塘 举证证明存在鱼苗死亡的事实 鱼苗死亡的原因是否为化工厂污水所致 鱼苗死亡的损失数额
依法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环保局申请复议 可以和王某协商
某化工厂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 某化工厂虽无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 事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某化工厂可以免责 某化工厂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中和+厌氧-耗氧生化法 化学氧化+活性污泥法 中和+气浮+活性污泥法 气提+混凝沉淀+厌氧-耗氧生化法
对该化工厂不以偷税论处,并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 对该化工厂不以偷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该化工厂不能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以偷税论处 该化工厂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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