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房屋同等的契税税率征收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减征契税 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正常征收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出让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无论是否单独计价,均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承受荒山等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契税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应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 固定的3%的税率 固定的5%的税率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 固定的 3%的税率 固定的 5%的税率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成股份有限公司,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免征契税 债权人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
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 固定的3%的税率 固定的5%的税率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计征契税 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免土地出让金的,可以减免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不论是否单独计价,均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