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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兄弟共同出资购买一栋房屋给父母养老,三兄弟每人各出资30万元,房屋登记在三兄弟名下。10年后,父母均去世。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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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3人各出资2.5万元,购买一工厂  甲、乙、丙3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为按份共有,丙主张为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个体工商户将餐厅折成1万股,卖给乙5000股  兄弟2人各自出资共同购买共同居住的生活用房  
甲乙二人各自出资50%,共同购买的商品房  甲将自己的饭店折成100股,卖给乙50股  甲、乙各出资5万元,购买一辆车  甲、乙为兄弟,继承父母遗产房子一栋,遗产至今未分割  
甲、乙、丙3人各出资2.5万元,购买一工厂   甲、乙、丙3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为按份共有,丙主张为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个体工商户将餐厅折成1万股,卖给乙5000股   兄弟2人各自出资共同购买共同居住的生活用房  
甲、乙、丙3人各出资2.5万元,购买一工厂  甲、乙、丙3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为按份共有,丙主张为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个体工商户将餐厅折成1万股,卖给乙5000股  兄弟2人各自出资共同购买共同居住的生活用品  
甲、乙、丙3人各出资2.5万元,购买一工厂  甲、乙、丙3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为按份共有,丙主张为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个体工商户将餐厅折成1万股,卖给乙5000股  兄弟2人各自出资共同购买共同居住的生活用房  
甲、乙、丙各出资3万元买断一工厂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按份共有,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甲、乙二人系夫妻,对于夫妻财产,甲主张按份共有,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甲、乙、丙系朋友关系,三人共同出资购置生活用房一栋  
甲乙丙3人各出资2.5万元,购买一工厂  甲乙丙3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为按份共有,丙主张为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个体工商户将餐厅折成1万股,卖给乙5000股  兄弟2人各自出资共同购买共同居住的生活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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