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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A区公安分局协勤人员孙某抓获了有行窃嫌疑的韩某,因韩某拒不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孙某用木棍将韩某殴打致伤。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由()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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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区公安分局应向孙某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乙区公安分局不予赔偿的决定是合法的  孙某在向乙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时,须递交书面申请书  对乙区公安分局的决定,孙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丙区公安分局应收缴孙某所骑电动自行车  丙区公安分局应以倒卖有价票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孙某予以处罚  此案应由丙区公安分局管辖  对孙某尚未卖出的球票应予以收缴,对获利500元应予以追缴  
区公安分局应当对刘某予以处罚,但应减轻处罚  区公安分局应当对刘某予以处罚,但应从轻处罚  是否对刘某予以处罚,区公安分局享有裁量权  区公安分局应责令刘父对刘某严加看管和治疗  
东城区公安分局  西城区公安分局  朝阳区公安分局  东城区或者西城区公安分局  
甲市公安局  甲市A区公安分局  甲市公安局指定的甲市B区公安分局  甲市公安局指定的甲市A区公安分局下辖某派出所  
东区公安分局  王某  原某  杜某  韩某  
孙某户籍所在地的B县人民法院  A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A区人民法院  孙某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D区人民法院  只有被告A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A区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丙区公安分局和乙市公安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均可以受理此案  韩某居住地甲市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此案  若韩某向丙区公安分局和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同时提起诉讼,丙区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首先收到起诉状,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首先立案,则应由丙区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该案  韩某居住地甲市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将该案移送丙区公安分局或者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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