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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确诊某人患有某种精神疾病,便可以认定其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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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不具有责任能力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任何时候都不应负刑事责任  
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过度责任  减弱责任  限制责任  耗弱责任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不具有责任能力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任何时候都不应负刑事责任  
按照医学标准,行为人患有精神病  按心理学标准,行为当时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完全丧失控制能力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  按心理学标准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完全丧失控制能力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疾病发作期受幻觉、妄想的支配而出现违法行为,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现实动机下作案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有焦虑症状的抑郁症患者出现违法行为,应视具体情况评定刑事责任能力  偏执性精神障碍患者在病理动机支配下作案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癫痫性精神障碍患者在精神运动性发作时作案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不具有责任能力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任何时候都不负刑事责任  
甲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甲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不适用《刑法》第18条第3款关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  甲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甲事后发病,不能理解诉讼、接受刑罚处罚,待其精神恢复正常后予以追究  
精神衰弱属于精神病,李某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精神衰弱不是精神病,但李某的想法表明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李某不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甲虽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责任能力  作案能力  受审能力  服刑能力  性自卫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仅与年龄情况和精神状况有关  刑事责任能力仅与精神状况和生理功能有关  刑事责任能力仅与年龄情况和生理功能有关  刑事责任能力与年龄情况、精神状况和生理功能都有关系  
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应负刑事责任  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从轻或减轻  甲事后发作,不能理解庭审意义,待其恢复正常时予以追究  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规定18周岁以上、智力和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人均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  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就是评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两大关键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症状支配下出现的犯罪行为可以考虑减轻或免予刑事责任  
抑郁症属于精神疾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疾病,但是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甲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相对刑事责任能力  无刑事责任能力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陈某的想法表明其不具备责任能力,故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陈某不具备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陈某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陈某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指行为人在实施侵害他人权利的危害行为时,对所实施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资格  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就是评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两大关键  精神分裂症急性期的患者犯罪,可能不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出现犯罪,可不负刑事责任  对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患者,应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明确患者法律责任  为法庭审理案件的提供医学依据  判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使行为人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维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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