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十二五"期末,凡是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城市居民均可以实现"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