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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例部门争权,红头文件开道;后例发文给自己授权 前例随意干涉民事关系;后例上级文件出政策,下级文件出对策 前例市政府都无权发的“罚款文件”,乡政府发了;后例“红头文件”明目张胆地强买强卖 前例乡政府发个文件,就伸手收钱;后例用“红头文件”为本地市场“扎篱笆”
工商部门对王某办理营业执照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 城建部门将某施工企业的资变为三级的行为 某县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养猪专业户扩大养殖规模的行为 某市交通管理局对吴某的超标电动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 35.2015年 8 月,
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若仅李某起诉,则没有起诉的其他村民为第三人 县政府发布的《关于集资修路的通知》是违法的,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该通知 在诉讼中,县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集资款,法院应当不予执行 若李某等人不起诉,又不缴纳集资款的,乡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县政府发布的《通知》是违法的,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该《通知》 县政府发布的《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审理的对象 县政府发布的《通知》是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审理的对象 不能确定
成西县政府下发文件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作出的,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成西县味精批发商、零售商可以县政府侵犯自己的经营自主权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大阳县味精厂是成西县政府文件的相关人,成西县政府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大阳县味精厂的公平竞争权,大阳县味精厂具有原告资格 大阳县味精厂的公平竞争权虽然受到了成西县政府文件的侵害,但因该行为是不可诉的抽象行政行为,因而大阳县味精厂不具原告资格 成西县政府发文件的行为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出的、能够反复适用的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无论是大阳县味精厂还是成西县味精批发商、零售商对该行为均不享有原告资格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中的单体药店 新开办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单体药店
某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的规定》不能规定50元以上数额的罚款处罚 执法人员应当对王某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处罚决定之前需要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 若王某因拒交罚款被执法人员打伤,王某有权要求执法人员予以赔偿
规定“两证一书”是设定行政许可行为 规定“两证一书”不是设定行政许可行为 县政府发布《关于秋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是合法的 县政府发布《关于秋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是不合法的
药品批发企业 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新开办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新开办医疗机构药房
县政府应该对省计生委的通知不予理睬,直接根据行政法规作出复议决定 县政府应该中止对收取超生费行为的审查,并在30日内对省计生委的通知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县政府应该中止对收取超生费行为的审查,并在7日内转送省政府对省计生委的通知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县政府应该中止对收取超生费行为的审查,并在7日内转送省计生委对其发布的通知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某县卫生局把县工商局办理的执法案件选择作为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某县政府法制办可以选择县卫生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作为拟发布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某县政府法制办不能选择县卫生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作为拟发布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某县交通局将其所属运输管理局办理的执法案件选择作为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县政府发布的《通知》 是违法的, 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该《通知》 县政府发布的《通知》 是抽象行政行为, 不属于行政诉讼审理的对象 县政府发布的《通知》 是行政行为, 属于行政诉讼审理的对象 不能确定
本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县政府发布的《通知》是违法的,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该《通知》 若诉讼中,县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集资款,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执行 若李某等人不起诉,又不缴纳集资款的,乡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市政府可以责令县政府改正 如县政府拒不改正,市政府可以依法撤销该县发布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应当向县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应当向县政府法制办提请行政复议
成西县政府下发文件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作出的,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成西县味精批发商、零售商可以县政府侵犯自己的经营自主权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太阳县味精厂是成西县政府文件的相关人,成西县政府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太阳县味精厂的公平竞争权,大阳县味精厂具有原告资格 太阳县味精厂的公平竞争权虽然受到了成西县政府文件的侵害,但因该行为是不可诉的抽象行政行为,因而大阳县味精厂不具原告资格 成西县政府发文件的行为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出的、能够反复适用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无论是大阳县味精厂还是成西县味精批发商、零售商对该行为均不享有原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