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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监督抽测。被抽测机动车的( ) 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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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高速公路  市级 高速公路  县级 机动车集中停放地  市级 机动车集中停放地  
机动车集中停放地  汽车生产车间  机动车维修地  
限期维修;  罚款 200元;  罚款 500 元;  罚款 1000 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和进口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在用当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停止生产、进口、销售含铅汽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环保部门不予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机动车排气检测不合格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定期审验合格手续;  可以适当放宽检测标准。  
环保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监督抽测。被抽测机动车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不得拒绝;  抽测不得收取抽测费用。抽测人员应当当场向机动车的驾驶人明示抽测结果;  对在本市登记的机动车,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外地委托本市代检的机动车可暂不执行;  未取得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不得上路行驶。  
未按时参加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  在机动车排气监督抽测中超过规定排放标准逾期未取得维修合格证明的;  拒绝对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或者在检测、抽测中弄虚作假的。  
(A)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和进口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  (B)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在用当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C)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停止生产、进口、销售含铅汽油  (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市、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  市、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纳入环境保护规划;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应当体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并明确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措施;  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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