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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违法负有举证责任 法院不得主动收集证据 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有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原告请求行政赔偿的,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提供证据 进入诉讼程序后,被告不得自行收集证据
未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赔偿请求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国家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金不需要纳税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侵权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之日起计算 行政赔偿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 国家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
国家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金不需要纳税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侵权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之日起计算 行政赔偿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 国家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
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一审判决前提起 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行政诉讼的任何阶段提起 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行政赔偿请求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在未获满足时方能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不得直接提起 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起
受害人单独提起赔偿诉讼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在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中,可以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请求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赔偿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国家赔偿法》没有就行政赔偿程序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可就赔偿范围进行调解 公民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赔偿判决书的期限为1年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合并审理
行政赔偿诉讼由败诉一方承担赔偿费用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中才提到赔偿请求的,二审法院不予受理,通知其另行起诉 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法院为行政赔偿调解达成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 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行政赔偿请求 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赔偿请求人单独要求行政赔偿的,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赔偿单位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有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卫生行政主体的具体卫生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赔偿义务机关 原告只能是拥有赔偿请求权者 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也可能是公民或者法人 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一审判决前提起 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行政诉讼的任何阶段提起 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行政赔偿请求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在未获满足时方能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不得直接提起 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起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自该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2年 在刑事赔偿中,经一审判决赔偿请求人有罪,二审维持原判,后该案经再审改判无罪,原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需要变更被告的,应当经原告同意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其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2年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变更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减轻损害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税收行政赔偿诉讼的。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 2 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对于单独提起税收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 可以作出维持、变更、驳回判决,也可以调解结案。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税务机关逾期不赔偿, 赔偿请求人有权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可以适用调解 必须适用调解 不能适用调解 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杨某因被限制人身自由,其近亲属可提起行政诉讼 杨某的近亲属可自行提起行政诉讼 杨某的近亲属必须有杨某的委托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杨某的近亲属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发生损害时起计算 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损害赔偿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民事诉讼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一种独立的特殊诉讼形式 一种新的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