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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止付是暂时保全失票人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 挂失止付是公未催告的必经程序 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失票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所丧失的票据的有关书面证明 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诉讼 诉讼请求的内容是要求付款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的到期日或判决生效后支付或清偿票据金额 失票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担保,以防由于付款人支付已丧失的票据票款后可能出现的损失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进行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票据权利补救措施的必经程序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挂失止付是暂时保全失票人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 挂失止付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 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律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行为地法律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补救措施有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不能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持票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利害关系人因为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
银行承兑汇票 支票 商业承兑汇票 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申请挂失止付 申请公示催告 要求付款人立即付款 提起普通诉讼
失票人在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挂失止付的票据应当是属于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挂失止付是暂时保全失票人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 挂失止付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 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 票据转让时,由被背书人签章 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 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
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应当适用出票地法律 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应当适用出票地法律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当适用出票地法律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当适用出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