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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6h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涮整 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法律、行政法规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不能调整合同价款 可以调整合同价款 分不可预困难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部分可以调整 根据不可预见困难发生的时期区别对待,部分可以调整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工程合同价款 发、承包双方应根据中标人的中标文件约定工程合同价款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约定工程合同价款
承包人修订的进度计划和赶工措施,发包人提供的条件和追加的合同价款 发包人提出的赶工要求和追加合同价款,承包人要求的奖励办法 发包人修订的进度计划和奖励办法,承包人提出的赶I措施和追加的费用 承包人修订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条件要求,发包人的工期要求和追加的合同价款
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应给承包人的支付款 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应给承包人增加的合同价款 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不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应由发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应与总承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一致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应低于总承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应高于总承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标准化合同协议书内要求填写合同价款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当事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填写在协议书内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因中标通知书中已写明了中标合同价款,则合同协议书中不需写明合同价款 费用指合同履行时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 追加合同价款指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法律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行政法规变化影Ⅱ向合同价款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5h
追加的合同价款应冲减合同成本 收到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合同奖励款计人合同收入 出售剩余物资产生的收益计入合同收入 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金额作为存货项目列示
工程量的变更与对应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总金额的1%时才予调整 实际测量工程量比工程量表中工程量变动大于10%时,可调整响应单价 工程师要求改变施工顺序的,不应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配合工程检验所发生的剥落和覆盖,不应调整合同价款
专业合同的合同价款应在中标函和协议书中标明 分包合同价款等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的合同价款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的合同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分包人应根据其对分包工程的理解向承包人报价
追加的合同价款应冲减合同成本 收到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合同奖励款计人合同收入 出售剩余物资产生的收益计入合同收入 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金额作为存货项目列示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即使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也可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工程价格,也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工程量的变更与对应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总金额的1%时才予调整 实际测量工程量比工程量表中工程量变动大于10%时,可调整响应单价 工程师要求改变施工顺序的,不应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配合工程检验所发生的剥落和覆盖,不应调整合同价款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6 h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法律、行政法规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支付保函为附条件担保 业主必须向承包商提供支付保函 担保期限至缺陷通知期满后3个月 支付保函的作用是使业主保证履行付款义务 担保金额可以按分项合同价款的百分比计算
标准化合同协议书内要求填写合同价款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当事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填写在协议书内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因中标通知书中已写明了中标合同价款,则合同协议书中不需写明合同价款 费用指合同履行时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 追加合同价款指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合同中任何工作的工程量变化均能调整合同价款 不论何种变更,均须由工程师发出变更指令 在明确构成工程变更的情况下,承包商仍须按程序发出索赔通知 承包商提出的对业主有利的工程变更建议书的编制费用,应由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