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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存款、汇款,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存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但可以轮候冻结 存款冻结期限届满前,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30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 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可以重复冻结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扣押财物 代履行 冻结存款、 汇款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冻结期限为3个月 冻结存款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对于冻结的存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5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
冻结存款、汇款可以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 金融机构接到解除冻结决定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 行政法规、规章可以作出冻结期限的特别规定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 冻结账号及数额属于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事项之一 行政机关作出冻结决定后,应立即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冻结的最长时限为30天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冻结存款、汇款需通知当事人到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30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可以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汇款 法律规定以外的组织可以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汇款 冻结存款、汇款可以由法律规定的组织实施
冻结存款的期限为6个月 公安机关可以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但可轮候冻结 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金融机构实施 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 汇款 冻结存款、 汇款的权力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冻结存款、汇款可以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 金融机构接到解除冻结决定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 行政法规、规章可以作出冻结期限的特别规定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也可以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金融机构不得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
冻结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存款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 被冻结客户账户中的存款不足冻结金额时,应在冻结期内对该账户实行只收不付,直至达到冻结的金额 协助扣划存款交易支持全额扣划和部分扣划,支持扣划款项在内部账户的挂账
冻结存款、 汇款可以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实施。 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 汇款的, 金融机构可以视情况予以冻结。 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 不得重复冻结。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 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 金融机构应当自 冻结期满之次日起解除冻结。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机关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存款、汇款,行政机关可以重复冻结 行政法规可以对冻结期限作出特别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于当日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冻结存款、汇款需通知当事人到场 作出冻结存款、汇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无须载明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权利、途径和期限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冻结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存款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 被冻结客户账户中的存款不足冻结金额时,应在冻结期内对该账户实行只收不付,直至达到冻结的金额。 军队、武警等单位的各项存款,原则上均不得采取冻结诉讼保全措施
冻结存款、汇款不得委托实施 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在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的两倍以内;不得重复冻结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履行《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程序,并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 金融机构接到冻结通知书后,应当立即予以冻结
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可以重复冻结 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冻结存款、汇款可以委托给其他组织实施 行政法规可以对冻结存款、汇款的期限作出不同规定
冻结存款的期限为3个月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б个月 存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但可继续冻结 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