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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取得合同发生但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但非由客户承担的管理费用 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支出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增量成本是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或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的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一般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合同取得成本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不能直接归属于该合同的支出,不属于为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的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一般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岀应计入当期损益。 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不需要考虑减值
为生产产品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属于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销售佣金属于合同取得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预期向客户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的时间,对资产的摊销情况进行复核并更新,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为取得合同发生但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但非由客户承担的管理费用 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支出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合同成本包括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和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 无法在尚未履行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但是, 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 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一项资产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的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一般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一般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账面价值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转让该相关商品预期将确认的收入
该合同成本小于收入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合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能够收回
合同履约成本形成的资产,应当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形成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减值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原计提的合同成本相关减值转回的,应冲减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增量成本是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或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的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一般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对于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企业应当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为取得合同发生但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但非由客户承担的管理费用 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支出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向销售人员支付的佣金5000元,属于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 聘请外部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支出15000元,属于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 因投标发生的差旅费10000元,不属于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 上述相关支出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的金额为5000元 上述相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35000元
增量成本是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或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的成本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一般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确认为资产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且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资产的,企业应当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