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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消灭于终止 法人在破产清算阶段,民事权利能力消失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成年时获得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平等的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权利实现的结果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包括义务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户籍记载的出生时间开始 出生时是活体的婴儿,其民事权利能力自怀胎时开始 未出生的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受法律保护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普遍一致性,各个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相同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差异性,因法人的业务、经营范围的不同而不同 专属于公民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生命权、健康权、财产继承权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法人不得享有 法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均可享有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前提,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可从事民事法律行为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之日,为其死亡时间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受年龄、性别、民族、信仰及财产等因素的影响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所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 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因公民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的差别分为不同的种类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公民无差别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因公民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的差别分为不同的种类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公民无差别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诉讼权利能力就是民事权利能力 诉讼权利能力通常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 诉讼权利能力是公民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一致的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公民、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丧失而丧失 公民、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同时,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机关或代表实现,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由自己或其代理人实现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一致的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公民、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丧失而丧失 公民、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同时,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机关或代表实现,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由自己或其代理人实现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完成户籍登记时取得 企业法人破产的,自依法组成清算组时民事权利能力消灭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取得,且范围相同 法人超越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订立的合同无效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普遍—致性,各个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相同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差异性,因法人的业务、经营范围的不同而不同 专属于公民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生命权、健康权、财产继承权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法人不得享有 法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均可享有
民事行为能力因公民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的差别分为不同的种类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公民无差别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有民事权利能力,就享有了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实现具体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内涵不同,前者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是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后者是公民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民无差别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因公民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的差别而分为不同的种类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则因年龄、智力状况的不同而呈现山差异
法人无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先于民事行为能力产生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一致的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公民、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丧失而丧失 公民、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同时,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机关或代表实现,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由自己或其代理人实现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消失于终止 法人终止后,在依法进行清算阶段,民事权利能力消失
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就享有民事权利 自然人可以放弃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精神状况不同、年龄不同,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