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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0%以上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对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同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要求房地产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未使用的年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不包括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按合同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转让时已经建成的,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30%以上 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000万元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013万元 取得了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按合同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转让时已经建成的,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30%以上 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对符合出让条件的,应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由受让方缴纳出让金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对符合出让条件的,应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由出让方缴纳出让金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不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不可转让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对不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给国家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方缴纳出让金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
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的 私有住宅转让后不再用于居住的 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 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按合同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转让时已经建成的,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30%以上 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000万元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00万元 取得了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以赠与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以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以招标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应当取得人民政府的批准,或符合人民政府规定可以转让房地产的制度和政策 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要求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受让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房屋所有权转让 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 房地产买卖转让和房地产赠与转让
按合同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转让时已经建成的,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30%以上 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所有权转让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凭借权转让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卖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以赠与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以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以招标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