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发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 )个月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竣工结算文件由发包人组织编制,承包人组织核对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不一致时,以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意见为准  合同双方对复核后的竣工结算有异议时,可以就无异议部分的工程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  承包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  
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竣工结算文件由发包人组织编制,承包人组织核对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不一致时,以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意见为准   合同双方对复核后的竣工结算有异议时,可以就无异议部分的工程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   承包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  
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应当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竣工结算文件应当由发包人报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备案  竣工结算文件应当由承包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发包人应当按照竣工结算文件及时支付竣工结算款  发包人可就已生效的竣工结算文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审核  
工程竣工未进行验收的,承发包双方可以进行竣工结算  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直接修改竣工结算文件  发包方在协商期内未与承包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发包方主管部门  
非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不应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  承包人不同意造价咨询机构的结算审核结论时,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出具审核报告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核对结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不一致的,以造价机构核对结论为准  
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竣工结算文件由发包人组织编制,承包人组织核对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不一致时,以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意见为准  合同双方对复核后的竣工结算有异议时,可以就无异议部分的工程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  承包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核对意见,视为同意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已被认可  承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同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咨询人员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审核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承包人审核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工程师审核  竣工结算文件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接受发包人委托,编审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承包人签字后生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也可接受承包人委托,编制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包人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对已竣工验收工程的质量有异议,应当暂缓办理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  发包人对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工程的质量有异议,其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也可接受承包人委托,编审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包人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对已竣工验收工程的质量有异议,应当暂缓办理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接受发包人委托,编审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承包人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对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工程的质量有异议,其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承包人对发包人提出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竣工结算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必须先向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业组织申请调解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30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15天内审查完成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者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对发、承包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接受发包人委托,编审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承包人签字后生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接受承包人委托,编制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包人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对已竣工验收工程的质量有异议,应当暂缓办理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  发包人对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工程的质量有异议,其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  
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的, 应当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竣工结算文件由发包人组织编制, 承包人组织核对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不一致时, 以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意见为准  合同双方对复核后的竣工结算有异议时, 可以就无异议部分的工程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复核后仍有异议的, 有异议部分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非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不应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  承包人不同意造价咨询机构的结算审核结论时,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出具审核报告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核对结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不一致的,以造价机构核对结论为准  
发包方应当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作废  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  发包方在协商期内未与承包方协商或者经协商未能与承包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承包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结算文件  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限内的承包方提出  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答复  发包方在协商期内未与承包方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发包方应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内予以答复  发包方在协商期内未与承包方协商或者经协商未能与承包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方应当在协商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商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  
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应由其造价部门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  承包方对发包方提出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竣工结算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在接到审核意见时应尽快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业组织申请调解。  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竣工文件委托造价咨询企业重复审核,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