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举行听证的费用应该由行政机关和该企业合理分担 企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7d内提出 为了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听证不应公开进行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30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秘密举行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5人以上代理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 调取并审核有关证据 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事实、证据和依据进行申辩 就案件的证据向调查人员及其证人进行质证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以后 3 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 7 日前, 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 地点 除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 听证公开举行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有权申请回避
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如实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对处罚数额和标准提出修改意见 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
撤销或部分撤销调查人员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 由调查人员实施补充稽查或重新稽查 维持调查人员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处理意见 调整并减轻税务行政处罚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5日内提出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听证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有权当事人要求听证时,组织听证是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法定程序义务 听证主持人应对调查人员所取得证据的效力作出认定 听证主持人应以听证笔录为唯一依据作出处罚与否的决定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实施书》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放弃申辩和质证权利,声明退出听证会,听证主持人可以宣布听证终止 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有关证据进行重新核实,是否准许,由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作出决定 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20日内举行听证 听证过程中,由本案调查人员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控并出示事实证据材料,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听证过程中,辩论先由本案调查人员发言,再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答辩,然后双方相互辩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提出 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听证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要求听证时,组织听证是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法定程序义务 听证主持人应对调查人员所取得证据的效力作出认定 听证主持人应以听证笔录为唯一依据作出处罚与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