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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重大责任事故罪 贪污罪 行政处罚
行为人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移居国外的,应当被认定为贪污罪 行为人挪用巨额公款从事营利活动,结果因经营不善对挪用的全部款项均不能归还,则行为人的挪用公款罪将转化为贪污罪 行为人挪用巨额公款从事非法活动,在案发后慌称其挪用的公款已被自己挥霍殆尽,则属于“挪用公款不退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行为人若在挪用公款后有平帐行为,则构成贪污罪
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处罚 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从一重罪处罚 以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并罚
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构成贪污罪 个人贪污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贪污数额巨大,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处罚 对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本单位名义向有关单位索要财物并占为已有的,应以贪污罪论处 租赁经营国有企业的人员倒卖国有资产的,应以贪污罪论处 在学校招生中,由学校决定,以学校名义收取的点招费,属于公共财产,对此予以贪污的,应以贪污罪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所管理的国家建设专项奖金为少数人购买房屋的,应以贪污罪论处
伪造金融票证罪与票据诈骗罪是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 贪污罪与票据证诈骗罪是交叉竞合关系 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数罪并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并罚 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并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从一重处罚
犯罪主体不同 犯罪对象不同 主观故意方面不同 刑罚处罚幅度不同
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仍然作为犯罪处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甲伙同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利用乙的工作便利,骗取国有财产,乙构成贪污罪的共犯,甲因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不能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可以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职务侵占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贪污罪没有这样的要求 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派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刑罚处罚幅度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刑罚最高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对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无期徒刑 刑罚处罚幅度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刑罚最高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对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死刑
以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并罚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从一重罪处罚 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处罚
甲与乙为洗钱罪的共犯,甲还单独构成贪污罪 甲构成贪污罪、洗钱罪,乙与甲是共犯关系 甲与乙为贪污罪的共犯,乙还单独构成洗钱罪 甲构成贪污罪,乙构成洗钱罪
有的贪污罪不是过失罪 所有的贪污罪都是过失罪 所有的贪污罪都不是过失罪 并非有的贪污罪不是过失罪 并非所有的贪污罪都是过失罪
所有贪污罪都是故意犯罪 所有贪污罪都不是故意犯罪 有些贪污罪是故意犯罪 有些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
所有贪污罪都是过失犯罪 有些贪污罪是过失犯罪 有些贪污罪不是过失犯罪 并非有些贪污罪是过失犯罪
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处罚 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以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并罚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从一重罪处罚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犯贪污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贪污罪,且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单处没收财产 犯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可判处死刑
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职务侵占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贪污罪没有这样的要求 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派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刑罚处罚幅度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刑罚最高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对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无期徒刑 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单位(如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的财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财产在内的公共财产 刑罚处罚幅度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刑罚最高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对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