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 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成为精神病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形式出资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是合伙协议必须记载的事项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的,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合伙企业只能由自然人依法设立 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对有限合伙企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适用特殊规定 无论是有限合伙企业还是普通合伙企业来说,合伙企业法中的条款全部适用 普通合伙企业不能适用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只适用该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合伙企业法》中关于合伙企业解散的规定,对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都适用
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不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够是自然人 外国个人在中国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
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形式出资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仅具有内部约束力
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节税优势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组成 合伙企业应当由财产份额最大的合伙人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合伙企业的名称必须有“合伙”二字
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后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成为精神病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