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1962年甲村将30亩土地无偿赠予乙村用于耕作,但乙村使用了一年后即弃耕,故当地政府又将该宗地转交当地驻军使用,13年后__撤离时,此宗地转由一国营农场使用至今。则该宗地的所有权应确定给(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开设砖窑  张某应自1995年至2000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张某应自1995年至201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张某应自2000年至201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乙村无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乙村可以对甲村提起民事诉讼  对县政府的决定不服,乙村可不经复议直接起诉  若甲村起诉,法院认为县政府决定正确的,法院只需直接变更市政府决定即可  
甲村位于河的上游,有权截水自用,乙村不能干涉   甲村将水截住违反了民法通则中关于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甲村用水须经乙村许可   乙村用水须经甲村许可  
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开设砖窑  张某应自1995年至2000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张某应自1995年至201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张某应自2000年至201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已承包的土地上开设砖窑  张某应自2004年至2009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张某应自2004年至2024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张某应自2009年至2024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因为没有办理登记,因此该地役权不能设立  如果甲村将水塘承包给个人丙,则丙不受地役权约束,因为地役权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乙村将水塘取水的土地承包给了个人丁,则丁不受地役权约束,因为地役权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水一流出水库,水的所有权已从甲村转移给乙村  水到达乙村,乙村才取得水的所有权  乙村可依供水合同向甲村索赔  乙村可向丙村提起侵权之诉  
乙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乙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乙村可以对甲村提起民事诉讼  
国家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  甲个人所有  宅基地属于甲个人所有,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开设砖窑  张某应自1995年至2000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张某应自1995年至201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张某应自2000年至201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只能确定给甲村农民集体  只能确定给乙村农民集体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确定为国有  
甲村位于河道的上游,有权截水自用乙村不能干涉  甲村将水截住违反了民法通则关于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甲村用水须经乙村许可  乙村用水须经甲村许可  
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开设砖窑  张某应自2005年至2010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张某应自2005年至202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张某应自2010年至2025年期间承受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除非有正当理由的,乙村应于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法院作出不予准许决定的,乙村可申请复议一次  法院应单独立案  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