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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 对扣缴义务人做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向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做出的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的,向委托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甲公司应向N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甲公司应向M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甲公司应向N市税务局稽查局申请行政复议 甲公司应向M省税务局稽查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对省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由于案件过多难以操作 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或行使管辖权确有困难 行政复议机关因复议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 由于法律、法规规定较为笼统、模糊,从而产生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不明确的情况
对国务院的行政复议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仍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同务院申请裁决 对省级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计划单列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所在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税务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的行政复议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仍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对省级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税务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对省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的行政复议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为经行政复议仍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对省级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对国务院的行政复议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为经行为复议仍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对省级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对省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为不服的,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税务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主管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行政复议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