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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讯问胡某 胡某的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将胡某的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而被告人不上诉的第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与陪审员3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二审终审的例外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对一些已经授权给高级人民法院行使死刑核准权的犯罪的判决,不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死刑判决是终审判决,应当生效,无需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下级法院的死刑判决,应当报最高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只能发回重新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不核准死刑的,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 如果最高人民检察院未向最高法提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不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死刑复核权收回将大大增加最高法院的工作量,并且增加司法成本,所以没有必要,只要对地方的死刑复核权严格监督就行了 这说明我国将用制度来保证死刑判决的慎重和公正 死刑复核权的收回,对落实__保障人权的规定具有重要作用 这是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可以发回二审法院或者一审法院重审 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提审 最高人民法院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发回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死刑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各级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死刑案件,无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 各高级人民法院在2006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如果在该死刑在2007年1月1日以后执行,应当重新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各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仍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在核准死刑判决后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在核准死刑判决后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 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
自2007年1月1日起,原有的7项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被废止 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已经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依法仍由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006年L2月31日以前,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已经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提审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可以发回二审法院或者一审法院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发回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对于各地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只作出核准死刑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 黄某将李某一家六口杀死,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该案时,认为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遂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此时最高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发回二审法院或者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李某因抢劫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时发回某省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审法院)重审,此时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不经开庭审理直接改判 王某因故意杀人一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死刑判决并无不当,但引用法律条款不规范,此时应当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纠正后即行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案应当先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本案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绑架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可在查清后对绑架罪改判并核准故意杀人罪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张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