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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得对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的权利规定任何例外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授予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的排他权不应损害任何现有的在先权利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要时可以规定商标的强制许可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可以规定商标所有人只能将商标连同其所属的企业一起转让
促使成员方提高贸易政策和措施的透明度 促使成员方履行所作的一切承诺 促使成员方更好地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有助于多边贸易体制平稳的运行 促进非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分为创始成员和加入成员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申请者只能是主权国家 加入的决定应当由部长级会议做出 部长级会议应按照加入的条件经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过半数以上通过予以批准
世界贸易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各成员方应给予世界贸易组织为执行其职能所必要的法律行为能力 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应当给予世界贸易组织为履行其职能所必要的特权和豁免 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应同样给予世界贸易组织的官员和各成员方代表在其独立执行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职能时所必要的特权和豁免 每一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给予世界贸易组织及其官员和成员方代表的特权和豁免应当与1947年11月2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所规定的特权和豁免相同 世界贸易组织可以订立一个建立总部的协议
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分为创始成员和加入成员 加人世界贸易组织的申请者只能是主权国家 加人的决定应当由部长级会议做出 部长级会议应按照加入的条件经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过半数以上通过予以批准
世界贸易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各成员方应给予世界贸易组织为执行其职能所必要的法律行为能力 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应当给予世界贸易组织为履行其职能所必要的特权和豁免 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应同样给予世界贸易组织的官员和各成员方代表在其独立执行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职能时所必要的特权和豁免 每一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给予世界贸易组织及其官员和成员方代表的特权和豁免应当与1947年11月2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所规定的特权和豁免相同
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分为创始成员和加入成员 加人世界贸易组织的申请者只能是主权国家 加入的决定应当由部长级会议做出 部长级会议应按照加入的条件经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过半数以上通过予以批准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包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各国政府和单独关税区政府,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政府采购协议》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中诸边贸易协议,该协议对于中国在内的所有成员均有约束力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产品的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建立了统一的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可以将商标的实际使用作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应将商标的实际使用作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应将预期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性质,作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理由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当规定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的每次续展的期间不少于十年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可以将商标的实际使用作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应将商标的实际使用作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应将预期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性质,作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理由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当规定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的每次续展的期间不少于10年
任命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并制定有关规则 对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做出解释 决定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多边贸易协定生效的日期 决定是否接纳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国家或地区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只能规定依当事人申请的学问产权海关边疆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只能规定海关当局依职权的学问产权海关边疆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有义务规定依当事人申请的学问产权海关边疆措施,还可以规定海关当局依职权的学问产权海关边疆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没有规定学问产权海关边疆措施的义务
世界贸易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应当给予世界贸易组织为履行其职能所必要的特权和豁免 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应同样给予世界贸易组织的官员和各成员方代表在其独立执行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职能时所必要的特权和豁免 各成员方应给予世界贸易组织为执行其职能所必要的法律行为能力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当实施该协定的规定,不得在其法律中规定比该协定的要求更为广泛的保护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没有义务在其法律中规定比该协定的要求更为广泛的保护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有自由在其法律制度和实践中确定实施该协定规定的适当方法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当将该协定规定的待遇给予其他成员的国民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包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各国政府和单独关税区政府,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政府采购协议》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中诸边贸易协议,该协议对于中国在内的所有成员均有约束力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产品的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建立了统一的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只能规定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海关边境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只能规定海关当局依职权的知识产权海关边境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有义务规定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海关边境措施,还可以规定海关当局依职权的知识产权海关边境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没有规定知识产权海关边境措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