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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由证券监管部门监督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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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向投资者承诺一定的收益率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__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  
将其固有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将其固有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按照规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代表基金份额2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2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相同的基金财产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__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关系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关系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关系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与证券业协会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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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__事项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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