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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一个竞争性市场中的经营者达成协调市场行为的协议,就违反反垄断法律制度 只要经营者之间的协议涉及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标准等问题,就违反反垄断法律制度 如果经营者之间的协议有利于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则本案可以被《反垄断法》豁免 如果经营者之间的协议有利于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经营者又能够证明该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且消费者可以分享相关利益,则本案可以被《反垄断法》豁免
.《反垄断法》的制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就不会出现市场垄断,也就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明,唯有经济才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反垄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
《反垄断法》的制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就不会出现市场垄断,也就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明,唯有经济才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反垄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
《反不正当竞争法》 《价格法》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无域外效力 对于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对于知识产权领域,即使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也不适用反垄断法,而适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 反垄断法只调整境内的经济垄断行为,不针对滥用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反垄断法是抑制垄断,促进竞争的竞争政策法 反垄断法是支持国家资本主义的竞争政策法 反垄断法是调整竞争关系的经济法 反垄断法是以反垄断和反限制竞争为内容的狭义竞争政策法
反垄断法是调整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正当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销售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我国《反垄断法》仅适用于中华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
有利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不利于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和质量 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不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反垄断法》的制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就不会出现市场垄断,也就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明,唯有经济才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反垄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
《反垄断法》的制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就不会出现市场垄断,也就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明,唯有经济才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反垄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
反垄断法是调整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正当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销售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我国《反垄断法》仅适用于中华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
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和质量 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反垄断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无域外效力 对于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对于知识产权领域,即使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也不适用反垄断法,而适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 反垄断法只调整境内的经济垄断行为,不针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反垄断法是自由企业的大宪章 反垄断法是维护自由市场机制的基本法 反垄断法是补救“市场失灵”,对市场进行适度干预的法律 我国反垄断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垄断高价是《反垄断法》中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之一 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经营者实施了联合限制竞争的行为,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