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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啤酒厂因使用啤酒瓶不当,造成消费者在饮用时被炸伤,消费者所在地的某报社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并提出批评,使该啤酒厂的销售额大幅减少。该报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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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两种酒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故乙酒厂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乙酒厂的行为并非属于假冒商标行为,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两种酒装潢外观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但“康K”牌高粱酒不是全国驰名商品,故乙酒厂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两种酒装潢外观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且“康K”牌高粱酒为知名商品,故乙酒厂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构成侵权,因为啤酒和饮料是不一样的商品  不构成侵权,因为饮料可以不申请商标注册  构成侵权,因为啤酒和饮料是近似的商品  构成侵权,因为饮料厂未申请商标注册  
消费者从销售者处购买的化妆品不具有包装上标明的使用效果  某人从生产者处盗窃其开发中的__锅样品,在使用时被炸伤  因销售者贮存不当致使药品变质而使某患者服药后过敏  消费者使用产品后发生不适,但现有科学技术无法证明产品与不适之间的关系  
啤酒瓶爆炸,炸伤消费者甲  乙租住王某房子,却拒付房租  丙将财物寄存于丁处,丁吸烟引起火灾将财物烧毁  煤气瓶在运输中爆炸,将货主戊炸伤  
不构成侵权,因为啤酒和饮料是不同的商品  不构成侵权,因为饮料可以不申请商标注册  构成侵权,因为啤酒和饮料是近似的商品  构成侵权,因为饮料厂未申请商标注册  
由于啤酒瓶爆炸是生产者的责任,因此销售商乙对此不应负责,甲应直接向豪气牌啤酒厂要求赔偿损失  虽然啤酒瓶爆炸是生产者的责任,但销售商乙仍应同豪气牌啤酒厂承担连带责任,只是在乙对甲赔偿损失后可以向豪气牌啤酒厂追偿  发生爆炸的啤酒的生产日期是2006年 7月9日,如果豪气牌啤酒厂能够证明该厂 2006年6月30日以后生产的啤酒由于市场供求等原因在爆炸发生之时均未投入流通,则豪气牌啤酒厂可以免责  发生爆炸的啤酒的生产日期是2006年 7月9日,即使豪气牌啤酒厂能够证明该厂 2006年6月30日以后生产的啤酒由于市场供求等原因在爆炸发生之时均未投入流通,其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免责  
啤酒厂发出啤酒的当天  购买方收到啤酒的当天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因两种酒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故乙酒厂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乙酒厂的行为并非属于假冒商标行为,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两种酒装潢外观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但“康K”牌高粱酒不是全国驰名商品,故乙酒厂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两种酒装潢外观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且“康K”牌高粱酒为知名商品,故乙酒厂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文字商标  组合商标  商品商标  服务商标  
铁路客运公司  啤酒制造者  啤酒销售者  孙甲  
因两种酒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故乙酒厂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乙酒厂的行为并非属于假冒商标行为,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两种酒装潢外观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但 “康 K”牌高粱酒不是全国驰名商品,故乙酒厂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两种酒装潢外观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且 “康 K”牌高粱酒为知名商品,故乙酒厂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由于啤酒瓶爆炸是生产者的责任,因此销售商乙对此不应负责,甲应直接向豪气牌啤酒厂要求赔偿损失  虽然啤酒瓶爆炸是生产者的责任,但销售商乙仍应同豪气牌啤酒厂承担连带责任,只是在乙对甲赔偿损失后可以向豪气牌啤酒厂追偿  发生爆炸的啤酒的生产日期是2006年7月9日,如果豪气牌啤酒厂能够证明该厂2006年 6月30日以后生产的啤酒由于市场供求等原因在爆炸发生之时均未投人流通,则豪气牌啤酒厂可以免责  发生爆炸的啤酒的生产日期是2006年7月9日,即使豪气牌啤酒厂能够证明该厂2006年 6月30日以后生产的啤酒由于市场供求等原因在爆炸发生之时均未投人流通,其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免责  
是侵权行为,侵犯了啤酒厂的名誉权  是侵权行为,侵犯了啤酒厂的财产权  不是侵权行为,该报社实事求是,而不是侮辱、诽谤,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  不是侵权行为,报社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  
向甲、乙和国际保险公司索赔  向啤酒厂和甲、乙、国际保险公司索赔  向乙和国际保险公司索赔  向乙保险公司和啤酒厂索赔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40元/吨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50元/吨  甲啤酒厂当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440元  甲啤酒厂当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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