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甲向乙借款24万元,丙丁戊为保证人,但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借款期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24万元。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如果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向乙和丙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的,甲仅起诉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如果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可以仅起诉丙  如果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甲仅起诉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如甲到期依约向乙银行清偿了借款,甲为丙设定的反担保继续有效  如甲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可以选择甲、丙、丁中的任意一人要求承担责任  如丙清偿了500万元债务,可以向甲、丁各自追偿250万元  如丁清偿了500万元债务,可以向甲追偿,亦可向丙追偿  
乙必须先要求甲偿还债务  乙有权直接要求丙和丁偿还债务  丙和丁各承担5万元的保证责任  丙和丁对10万元的保证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丙有权要求乙偿还全部24万元  丙只能要求乙偿还8万元,其余16万元向丁戊求偿,丁戊对此负偿还各自8万元份额的责任  乙无力偿还的份额,由丙丁戊按约定分担,无约定,平均分担  乙无力偿还的份额,由丁戊负连带偿还丙的责任  
保证期间银行依法转让债权的,须取得乙的书面同意  如保证方式没有约定,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为保证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书面合同  乙可以要求甲提供反担保  
乙可要求甲或丙偿还借款  乙只能要求甲偿还借款  乙只能要求丙偿还借款  乙只能在甲不能偿还时,方可要求丙偿还借款  
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  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甲可要求乙或丙偿还借款  甲只能要求乙偿还借款  甲只能要求丙偿还借款  甲只能在乙无力偿还时,要求丙偿还借款  
乙应首先起诉甲,丙,丁享有先诉抗辩权  乙有权不起诉甲,而直接起诉丙,丁  丙,丁对24万元的保证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丙,丁对24万元的保证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乙应首先申报破产债权,然后向丙公司主张保证责任  乙有权选择申报破产债权,或者向丙公司主张保证责任  乙在破产程序中不能得到偿还的部分,有权向丙公司主张保证责任  乙在破产程序中不能得到偿还的部分,无权向丙公司主张保证责任  
丙代为偿还8万元即可,乙应返还16万元不当得利  丙、丁、戊与乙之间的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属于无效合同  丙可以请求甲偿还24万元  丙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8万元  
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   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甲只能要求乙偿还借款  甲只能要求丙偿还借款  甲可要求乙或丙偿还借款  甲只能在乙无力偿还时,要求丙偿还借款  
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  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丙、丁在保证人栏签名的行为,构成保证担保,丙、丁均承担保证责任  因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丙、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  因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丙、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无先诉抗辩权  乙有权不起诉甲。而直接起诉丙、丁,丙、丁各承担一半的保证责任  
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己在甲乙的借款合同空白处签署自己的名字“已”,并未写明“保证人”字样,合同中也没有保证条款  
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范围是500万元,保证期间至2021年6月30日  保证责任范围是500万元,保证期间至2021年12月31日  保证责任范围是700万元,保证期间至2021年6月30日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