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和用人单位三方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县、市、市辖区可以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处理 简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 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均应为单数
可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可以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只能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可以管辖
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仲裁庭只能由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两名仲裁员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兼有司法特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群众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行政执法行为 劳动争议仲裁的组织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
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由劳动者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由劳动合同签订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仲裁庭只能由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两名仲裁员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兼有司法性特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群众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行政执法行为 劳动争议仲裁的组织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有司法性特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群众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行政执法行为 劳动争议仲裁的组织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
仲裁委员会的设置同于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仲裁庭只能由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两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办案活动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机构,仲裁庭则不是 仲裁委员会主任作为仲裁员需要回避时,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仲裁庭则是暂设组织
仲裁委员会是事业单位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委员会实行地域管辖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仅仅在于依法制定仲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