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 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使用税控装置
生产经营规模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纳税人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记账能力,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的小型纳税人 已建立会计账册,会计记录完整的纳税人 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流动性大的纳税人
县以上税务机关 县以上财政部门 市以上税务机关 市以上财政部门
可以聘请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代为建帐。 只能聘请注册税务师代为建帐和办理帐务。 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以代替帐簿。 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
聘请经批准从事开具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 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薄 使用税控装置
所有的个体工商业户的会计核算均执行《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 定期定额征收的私营企业要建立复式账薄 所有的个体工商业户成本、费用列支标准均执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 对于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可自行决定暂不建账或不设置账簿
县以上税务机关备案 县以上财政机关批准 县以上财政机关备案 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个人租赁,承包经营企业 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私营经济业户 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建账的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 名为集体实为个体经济业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必须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应当建立总账及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明细账等其他账簿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