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以依职权审查为一般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以依请求审查为一般原则 依请求审查中,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 依职权审查中,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理由明显与证据不相对应的,申请人不得变更或者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不得变更该无效宣告的理由
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原告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该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以前的无效请求审查中曾经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无效宣告请求的主动撤回 无效宣告请求的视为撤回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生效
合议组认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成立,并且被请求人未要求进行口头审理的,可以直接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 合议组认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不成立,将会作出维持专利权决定的,应当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进行书面审查 合议组认为被请求人的意见陈述理由正确,将会作出维护专利权决定的,应当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随附转送文件通知书,通过口头审理结案 请求人对于口头审理通知书未作答复,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合议组可以直接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
一项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其所有权利要求应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一项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其被宣告无效的部分权利要求应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一项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其被予以维持的部分权利要求应视为自始即存在 一项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其经过修改被予以维持的部分权利要求应视为自始即存在
对于涉及侵权诉讼的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委员会在作出决定后,应当将审查决定和“无效宣告结案通知书”送交人民法院 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即行登记和公告 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并且该决定生效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决定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登记和公告
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原告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该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是专利复市委员会在以前的无效请求审查中曾经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做出决定之后,他人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作出之前可以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做出决定之后,他人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作出之前可以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该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止 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该审查程序
专利权被宣告部分无效后,其经过修改被予以维持的权利要求应视为自修改之日起存在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即行登记和公告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并且该决定生效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对于涉及侵权案件的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开始之前曾通知有关人民法院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将审查决定和"无效宣告审查结案通知书"送交有关人民法院
复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后,应立即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副本转送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收到复审委员会转送的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副本后,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答复 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复审委员会将直接作出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复审委员会应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
专利复市委员会应当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该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止 专利复市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该审查程序
专利权被宣告部分无效后,其经过修改被予以维持的权利要求应视为自修改之日起存在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即行登记和公告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并且该决定生效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对于涉及侵权案件的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开始之前曾通知有关人民法院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将审查决定和“无效宣告审查结案通知书”送交有关人民法院
经过形式审查,合议组即可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必须经过合议审查,合议组才能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合议组在澄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表决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发给双方当事人,有侵权纠纷时还应发给有关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对于尚未进行口头审理的无效宣告案件,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查决定作出前,收到当事人以需要实物演示为理由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口头审理请求的,应当进行口头审理 未经口头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得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口头审理回执,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 参加口头审理的无效宣告请求人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庭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
无效宣告程序是在专利授权公告后启动的有双方当事人的程序 请求人应当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第2款为理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在一般情况下,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 请求人依据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证据,在规定期限之后提出新的无效宣告理由的,合议组对此无效宣告理由不予考虑
口头审理是一种非正式的审理方式,书面审查是无效宣告请求的正式审理方式 口头审理既可以应当事人请求举行,也可以由合议组自行决定举行 口头审理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所在地公开举行 对于一个案件,只能举行一次口头审理
只有与专利权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才能够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专利权终止后,任何人不得再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请求人在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作出之前可以撤回无效请求. 在无效程序中,无效请求人不得改变无效理由.
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他人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作出之前可以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