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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 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召开 债权人会议设__一人, 由人民法院从债权人中指定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有担保的债权人不享有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权
未申报债权人丧失了实体权利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债权人进行补充申报成功的,已进行的分配收回重新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起计算 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 案件较为简单,债权人较少的,可以确定较短的申报期限,但不得短于30日 债权申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未到期的债权,待到期后方可以申报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得申报 债务人的保证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 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也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召开 债权人会议设__一人,由人民法院从债权人中指定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有担保的债权人不享有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权
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需要经过审查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 管理人负责对债权申报进行登记造册和审查 经核查后仍存在异议的债权,由管理人裁定该异议债权是否列入债权表内 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查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不能再补充申报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补充申报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债权的诉讼时效因债权申报而中止
法院确定债权申报期为自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2 个月.债权人甲于此期间因故未能申报债权.可于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 乙是某公司的职工.其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无须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但乙对清单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可要求管理人改正 丙对某公司享有附期限债权.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该期限尚未届至.因此丙不能申报债权 丁系某公司的保证人.尚未代替某公司清偿债务.且债权人并未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故其可以对某公司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对方当事人可以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对该笔债权的核查确认费用作为破产费用支付 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费用属于共益债务
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关于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乙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申报债权 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关于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且丙银行并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则不论乙公司是否已经代替甲公司清偿该笔债务,均可以申报债权 如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关于甲公司、乙公司的破产申请,则丙银行有权向甲公司、乙公司分别申报债权 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关于乙公司的破产申请,丙银行有权申报债权 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关于乙公司的破产申请,则丙银行只有在乙公司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时方有权申报债权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 凡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议和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得出席债权人会议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
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连带债权人应当共同申报债权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不能再补充申报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补充申报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甲为该公司员工,公司拖欠其工资报酬无需申报 税务机关以其对该公司作出的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申报债权 该公司的保证人乙,已经代替该公司清偿部分债务,乙请求以其对该公司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丙公司以其与该公司未到期的货款给付请求申报债权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 凡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议和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得出席债权人会议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
连带债权人不得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后补充申报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债务人的保证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预先申报债权 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不能再申报债权 破产程序终结前,已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向其转付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应得的清偿部分
对方当事人可以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 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定金按照定金罚则以双倍数额申报破产债权
连带债务人的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都可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连带债权人只能共同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必须在2000年8月10日之前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清算程序开始后1个月内补报 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必须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