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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应以加工后入境时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 转让进口时免税的旧货物,以原入境时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 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以原入境时同类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完税价格 运往境外修理的旧设备,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
运往境外修理复运进境的机械器具 (符合有关规定)的应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不包括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相关费用 运往境外修理复运进境的机械器具 (符合有关规定)的应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包括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相关费用 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以在进口国销售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融资性租赁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要求一次性缴纳关税的,海关可以该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经海关核准,运往香港进行染色的全棉本色坯布一批,出境时向海关申报FOB价格为 USD200 000,在香港加工费用为USD10 000,加工后包装费用和其他劳务费用为 USD500,运到复进境港口的运费为USD10000,保险费USD300。复进境时向海关申报CIF价格为USD220 800。复进境地海关征税时可以USD220 800作为完税价格征税 某单位经批准免税进口的机器设备,使用不满两年,经海关批准出售给不享受免税的单位使用,海关补征税款时,应以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经海关核准,驶往韩国修理的船舶,其价值USD4 000 000,在韩国的更换零件费用为USD30 000,修理费用为USD70 000。修理完毕后复进境,海关可按USD70 000作为完税价格征税
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成交价格法 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 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融资性租赁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要求一次性缴纳关税的,海关可以该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经海关核准,运往香港进行染色的全棉本色坯布一批,出境时向海关申报FOB价格为USD200000,在香港加工费用为USD10 000,加工后包装费用和其他劳务费用为USD500,运到复进境港口的运费为USD10 000,保险费USD300。复进境时向海关申报CIF价格为USD220800。复进境地海关征税时可以USD220 800作为完税价格征税 某单位经批准免税进口的机器设备,使用不满2年,经海关批准出售给不享受免税的单位使用,海关补征税款时,应以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经海关核准,驶往韩国修理的船舶,其价值USD4 000 000,在韩国发生的更换零件费用为USD30000,修理费用为USD70 000。修理完毕后复进境,海关可按USD70 000作为完税价格征税
USD5,000 USD1,000 USD6,000 USD4,000
融资性租赁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要求一次性缴纳关税的,海关可以该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经海关核准,运往香港进行染色的全棉本色坯布一批,出境时向海关申报FOB价格为USD200000,在香港加工费用为USD10000,加工后包装费用和其他劳务费用为USD500,运到复进境港口的运费为USD10000,保险费USD300。复进境时向海关申报CIF价格为USD220800。复进境地海关征税时可以USD220800作为完税价格征税 某单位经批准免税进口的机器设备,使用不满2年,经海关批准出售给不享受免税的单位使用,海关补征税款时,应以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经海关核准,驶往韩国修理的船舶,其价值USD4000000,在韩国的更换零件费用为USD30000,修理费用为USD70000。修理完毕后复进境,海关可按USD70000作为完税价格征税
融资性租赁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要求一次性缴纳关税的,海关可以该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经海关核准,运往马来西亚进行染色的全棉本色坯布一批,出境时向海关申报FOB价格为USD 200,000,在马来西亚加工费用为USD10,000,加工后包装费用和其他劳务费用为USD500,运到复进境港口的运费为USD10,000,保险费为USD 300。复进境时向海关申报CIF价格为 USD 220,800。复进境地海关征税时可以USD 220,800作为完税价格征税 某单位经批准免税进口的机器设备,使用不满2年,经海关批准出售给不享受免税的单位使用,海关补征税款时,应以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经海关核准,驶往日本修理的船舶,其价值为USD 4,000,000,在日本的更换零件费用为 USD 30,000,修理费用为USD70,000。修理完毕后复进境,海关可按USD 70,000作为完税价格征税
融资性租赁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要求一次性缴纳关税的,海关可以该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经海关核准,运往马来西亚进行染色的全棉本色坯布一批,出境时向海关申报FOB价格为 USD200,000,在马来西亚加工费用为JJSD10,000,加工后包装费用和其他劳务费用为 USD500,运到复进境港口的运费为USD10,000,保险费为USD300。复进境时向海关申报CIF价格为USD220,800。复进境地海关征税时可以USD220,800作为完税价格征税 某单位经批准免税进口的机器设备,使用不满2年,经海关批准出售给不享受免税的单位使用,海关补征税款时,应以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经海关核准,驶往日本修理的船舶,其价值为USD4,000,000,在日本的更换零件费用为USD30,000,修理费用为USD70,000。修理完毕后复进境,海关可按USD70,000作为完税价格征税
USD527 000 USD530 000 USD532 000 USD547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