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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甲市乙区税务局对某企业的逃税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查封了该企业的厂房、设备。该企业不服,以该处罚决定显失公正、查封措施违法为由,向位于该市丙区的市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该市税务局改变了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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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  可以作出10000元以下罚款  可以没收该企业违法所得  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处罚适用听证程序  
乙区人民法院  丙区人民法院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省高级人民法院  
应当判决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  应当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应当判决变更该行政处罚决定  应当判决甲市税务局赔偿该企业的损失  
无权判决对该企业发票违法行为予以罚款  有权判决变更罚款5万元为15万元  对变更处罚决定的争议不适用调解方式,对赔偿争议可以适用调解方式  对变更处罚决定的争议可以适用调解方式,对赔偿争议不适用调解方式  
对于罚款的处罚,该厂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查封行为,该厂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税务机关在作出查封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税务机关在作出的3万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在本案中,税务机关向当事人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乙区人民法院  丙区人民法院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省高级人民法院  
应当判决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  应当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应当判决变更该行政处罚决定  应当判决甲市税务局赔偿该企业的损失  
A市地方税务机关  B区人民政府  B区国税局  A市人民政府  某省地方税务局  
A市地方税务机关  B区人民政府  B区国税局  A市人民政府  某省地方税务局  
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由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协商,协商不成,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由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协商,协商不成,由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对于罚款的处罚,该厂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查封行为,该厂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税务机关在作出查封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税务机关在作出的3万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在本案中,税务机关向当事人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由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协商,协商不成,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由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协商,协商不成,由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无权判决对该厂发票违法行为予以罚款  有权判决变更罚款3万元为6万元  对变更处罚决定的争议不适用调解方式,对赔偿争议可以适用调解方式  对变更处罚决定的争议可以适用调解方式,对赔偿争议不适用调解方式  对变更处罚决定的争议和赔偿争议都可以适用调解方式  
无权判决对该企业发票违法行为予以罚款  有权判决变更罚款5万元为15万元  对变更处罚决定的争议不适用调解方式,对赔偿争议可以适用调解方式  对变更处罚决定的争议可以适用调解方式,对赔偿争议不适用调解方式  
如税务机关对甲公司拟作出的罚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甲公司有权申请听证  对应当听证的案件,如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则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如甲公司申请听证,应由A市B区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组织听证  如甲公司申请听证,应由A市B区税务局稽查局组织听证  如甲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7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甲公司应以A市B区税务局稽查局为被申请人  甲公司应以A市B区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为被申请人  A市B区税务局稽查局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甲公司可向A市B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甲公司可向A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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